杭州红房子妇产医院

哪些情况下不宜怀孕?

文章来源:杭州红房子妇产医院 浏览次数: 次 时间:10-05-07

为了后代的健康,也为了不影响母亲的健康,有以下情况 者不宜怀孕:

1、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近亲结婚者。

2、遗传病患者。

3、精力 病患者。

4、原发性癫痫病患者。

5、严重的心脏病,高血压,肾病,糖尿病,骨软化症,贫血(血色素在6克以下),风疹,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,在没有完整 治愈之前不宜怀孕。

6、运动 性肺结核,沾染 性肝炎,伤寒,麻疹等沾染 病患者,在末彻底治愈之前不宜怀孕。

此外,在施行生殖器官手术后三个月内不宜怀孕,如果手术较大,还要适当 延伸 光阴 。

打过风疹预防针三个月以内也不宜怀孕。

长期患病服药者,要在停服药物以后再怀孕。

接管X射线照射 ,特别 是腹部X射线照射 者,要过了一个月以后再怀孕。

酗酒和大宗吸烟者应在酒烟三个月以后受孕较好,同时要丈夫也戒烟酒。

长期口服避孕药者,应在停服避孕药半年以后和月经周期恢复正常时才可怀孕。

放避孕环者,应在取环后,来过三次正常的月经以后再怀孕较为合适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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